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与韩国国税厅厅长签署双边预约定价安排
信息来源:网络 | 责任编辑: | 发布时间:2009-11-5
2009年11月3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与韩国国税厅厅长白容镐(Yong-Ho Baek)先生在韩国首尔召开的第十四次中韩税务局长会议期间,分别代表两国税务主管当局正式签署了三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这是中韩双方继2007年11月17日首次签署两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之后,在双边税务磋商领域的又一次成功合作。
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是指两国税务主管机关就跨国集团所属企业之间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方法达成的协议,通常适用于未来3至5个年度,经企业申请,预约定价安排也可用于解决以前年度的转让定价问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跨国公司的发展,双边预约定价作为解决跨国公司转让定价问题的一种手段,日益受到各国税务部门和跨国公司的关注,已经成为解决国际税收争端、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有效措施,可以为跨国公司的经营提供确定性,降低税务机关的管理成本,改善税企关系,带来稳定的税收收入预期。
中韩双方对此次磋商工作都非常重视,企业于2008年底提出申请,在双方税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不到一年的时间,完成了审核、评估及两轮磋商工作,并最终签署安排,反映了双方对开展税务磋商工作的积极态度以及中韩税务部门间友好、坦诚、合作的良好关系。
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是指两国税务主管机关就跨国集团所属企业之间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方法达成的协议,通常适用于未来3至5个年度,经企业申请,预约定价安排也可用于解决以前年度的转让定价问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跨国公司的发展,双边预约定价作为解决跨国公司转让定价问题的一种手段,日益受到各国税务部门和跨国公司的关注,已经成为解决国际税收争端、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有效措施,可以为跨国公司的经营提供确定性,降低税务机关的管理成本,改善税企关系,带来稳定的税收收入预期。
中韩双方对此次磋商工作都非常重视,企业于2008年底提出申请,在双方税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不到一年的时间,完成了审核、评估及两轮磋商工作,并最终签署安排,反映了双方对开展税务磋商工作的积极态度以及中韩税务部门间友好、坦诚、合作的良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