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规定:征税时,比特币与法币地位同等
信息来源:税法专家网 | 责任编辑:丽丽 | 发布时间:2018-3-5
据外媒报道,近期德国财政部公布比特币征税指南,声明在征税时,只要比特币充当支付方式的角色,将与法币等同对待。
该指南是德国财政部根据2015年欧盟法院对增值税(VAT)的裁决制定的,欧盟法院的裁决为该指南的起草提供了先例,其中允许几类比特币交易可以免税。
文件详细内容:
虚拟货币(加密货币,如比特币)成为了合法支付方式,只要这类虚拟货币涉及的交易是替代性合约以及即时的支付手段就是可以接受的。
征税方面,将比特币和法币之间的转换归类为“应税杂项收益”,当买家用比特币支付,欧盟增值税指令某条款,将参考卖方交易记录中比特币的价格。
据欧盟法院裁决,加密货币与法币之间的兑换属于“补充服务”,其中介免税。
另外,发送给数字钱包供应商或其它服务商的支付费用会被征税;加密货币生态系统中其它的组织或个人不会被征税,比如矿工、以自己的名义买卖比特币的交易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