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就新版普通发票接受记者采访

信息来源:新华社  |  责任编辑:  |  发布时间:2009-11-1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的通知,2009年底前,我国将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实施的范围最大、影响最深的一次普通发票改革,不仅有利于防范发票违法犯罪的发生,也将有利于纳税人更加便捷地使用发票。”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1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
  一直以来,“以票控税”都是我国税收征管的重要内容,它有利于税务部门控制税源、稳固税基,而要充分发挥“以票控税”的作用,必须管好普通发票。但从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各地普通发票票种过多,手工票占据比例较大。
  “这种状况,不仅增加了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难度,无法有效提高税源监控的质量和水平,也使虚开发票有了生存空间,致使发票税源监控的作用受到削弱,税收流失难以控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我国目前普通发票票种繁多的状况,也同时导致纳税人在使用发票过程中产生诸多不便,一方面,纳税人要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多种发票,不利于纳税人方便使用、不便于公众辨别真伪;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在发售、缴销验旧发票过程中,由于票种过多,降低了税务机关办税效率,延长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
  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改革旨在通过科学设置票种,合理设计式样,对现有票种和式样进行大幅度简并和优化,同时简化和统一票面印制要求,最大限度地提高发票的通用性和适用性,满足不同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开具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是严格控制手工发票。税务总局在下发的通知中指出,各地要严格控制手工发票的开具限额和使用范围,手工发票的限额应严格控制在百元版和千元版,要逐步缩小手工发票使用量或取消手工发票。
  “各地要进一步扩大机打发票的使用范围,对经营额较大,或通过计算机实施企业管理的纳税人,应引导其使用机打发票。但要注意尽量减少纳税人负担,考虑纳税人技术设备适应的可能。”通知还强调,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建筑安装、房地产、农产品收购、机动车销售等行业开展“网上在线开具发票”试点。
  在防伪措施方面,新版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分为面向公众的公众防伪措施和面向发票鉴定人员的特殊防伪措施。为了便于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查询识别,在发票背面将印明本地区的防伪措施、防伪识别和查询方式。税务总局将在税务总局网站上公布各地发票公众防伪措施。
  根据税务总局的安排,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将在2009年底前启动,2010年为实施和过渡阶段,在过渡阶段,新旧版普通发票可同时使用,从2011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各地废止的旧版普通发票停止使用。
  考虑到目前有些全国统一使用的票种暂不宜取消,税务总局在通知中强调,仍保留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换票证。通用发票无法涵盖的公园门票,也可继续保留。
  为了将此次全国普通发票统一简并工作做好,税务总局同时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大力推广机具开票;合理使用定额发票;进一步规范冠名发票;规范普通发票代码编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