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孵化器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律师网  |  责任编辑:Elaine  |  发布时间:2015-10-10

科技企业孵化器也称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基地,也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为了鼓励创新创业,政府通过加大资金支持、提升服务能力、扩大税收优惠、增加企业活力等多种措施 来促进企业的发展。

目前,在税收方面,只要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就可以享受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问:科技企业孵化器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答:根据《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7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01311日至20151231日, 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简称“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 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通知》同时明确,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还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 收 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是否需要办理备案?

答: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备案类减免税管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备案资料。

问:孵化企业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孵化企业是指应同时符合以下七个条件的企业:

(一)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二)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三)企业在孵化器 内孵化的时间不超过42个月。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或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 业,孵化时间不超过60个月;(四)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五)属迁入企业的,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万元; (六)单一在孵企业入驻时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从事航空航天等特殊领域的在孵企业,不大于3000平方米;(七)企业产品(服务)属 于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规定的范围,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

问:享受税收优惠的孵化服务指的是哪些?

    答:孵化服务是指为孵化企业提供的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代理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中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