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接受实物投资和捐赠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律师网 | 责任编辑: | 发布时间:2009-8-17
答: 根据《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1993]83号)之规定,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下同),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