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惠大厦开发商被指偷税2500万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律师网 | 责任编辑: | 发布时间:2009-8-19
北京市东城区美惠大厦开发商天富公司因虚增成本,偷税2500余万,涉嫌偷税罪被公诉至法院。日前,在东城法院,同庭受审的还有该公司的原总会计师张秀珍和财务人员郭先辉。
检方查明
虚增成本1个亿
检方指控,1995年间,天富公司在没有建筑资质的情况下,经与其他公司合作,成立美惠大厦工程经理部,天富公司派驻了全部员工。施工合同中,工程造价2.3亿元。而实际上,天富公司以经理部名义与江苏苏中公司签订分包合同,结算金额为1.3亿元,虚增成本1亿。
后由天富公司法人代表王福生(另案处理)授意,公司会计郭先辉以工程部经理部名义,要求合作公司开据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发票,现金为2.3亿元,并列入建筑开发成本,由总会计师张秀珍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虚假的纳税申报以及退税申请。
天富公司通过上述虚增成本,增大支出的手段,偷逃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2500余万元。
偷税事实经群众举报,国家税务总局对该公司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安局随即立案侦查,郭先辉与张秀珍先后被控制。
因案情复杂,案件曾延长审查2次。
总会计师
“我认为签字不需要负责”
昨日,天富公司的诉讼代表人表示,对部分指控予以认可。
张秀珍和郭先辉均表示“偷税的事不清楚”。
时任天富公司总会计师的张秀珍承认在美惠大厦项目的财务工作中签字,但是她将责任均推到了领导头上。“我听领导的,我认为签字不需要负责任。”
郭先辉称,自己业务上接受张秀珍指导,至于工程款总额,由于几年间分开结算,因此自己不知道。
检方查明
虚增成本1个亿
检方指控,1995年间,天富公司在没有建筑资质的情况下,经与其他公司合作,成立美惠大厦工程经理部,天富公司派驻了全部员工。施工合同中,工程造价2.3亿元。而实际上,天富公司以经理部名义与江苏苏中公司签订分包合同,结算金额为1.3亿元,虚增成本1亿。
后由天富公司法人代表王福生(另案处理)授意,公司会计郭先辉以工程部经理部名义,要求合作公司开据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发票,现金为2.3亿元,并列入建筑开发成本,由总会计师张秀珍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虚假的纳税申报以及退税申请。
天富公司通过上述虚增成本,增大支出的手段,偷逃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2500余万元。
偷税事实经群众举报,国家税务总局对该公司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安局随即立案侦查,郭先辉与张秀珍先后被控制。
因案情复杂,案件曾延长审查2次。
总会计师
“我认为签字不需要负责”
昨日,天富公司的诉讼代表人表示,对部分指控予以认可。
张秀珍和郭先辉均表示“偷税的事不清楚”。
时任天富公司总会计师的张秀珍承认在美惠大厦项目的财务工作中签字,但是她将责任均推到了领导头上。“我听领导的,我认为签字不需要负责任。”
郭先辉称,自己业务上接受张秀珍指导,至于工程款总额,由于几年间分开结算,因此自己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