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警联合查获虚开2200万发票大案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律师网   |  责任编辑:  |  发布时间:2015-7-13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国税局采用集体稽查的方法,税警联合办案,成功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200余万元的大案。 

一、疑点初显 外贸出口单价畸高 

时间回到2013年底,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国税局在日常征管中发现,辖区内一家名为航存纺织的生产型出口企业似有异常。该企业主要产品为窗帘,全部外销给阿联酋一家企业,无内销收入。税务人员对对该企业出口退税预警监控时发现,全区同期出口该国的产品价格平均为每千克14.77美元,该企业为每千克31.92美元,出口产品价格明显偏高。经过对该企业出口报关产品重量与购入货物的重量对比,发现该企业出口产品重量远小于购入原料重量,对以上种种疑点,企业都无法说明合理原因。  

检查人员立即对该企业展开突击检查,但出乎意料的是,并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和证据。经过进一步仔细排查,检查人员终于发现,该企业实际负责人倪某的女儿与该企业有大量的资金进出。检查人员认为,该企业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

二、税警联合 外调内查寻求突破  

20141月底是中国传统的节日——春节。这个春节比往年要早很多,柯桥区国税局稽查局决定以春节临近为理由,由检查人员与企业进行日常的简单沟通,同时检查倪某夫妇及女儿3人的银行卡资金进出情况。通过梳理银行卡、公司账面资金进出以及所开具发票的对应关系,检查人员在倪某女儿所持有银行卡的明细对账单上,发现许多与该企业往来单位相关人员的汇款,汇款时间与该企业收到的进项发票开票时间及支付货款时间相近,数额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大部分是支付货款的93%左右。确定资金回流的渠道以及手续费等线索后,检查人员初步掌握了10多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该企业的证据。  

针对该案涉及企业较多的情况,柯桥区国税局稽查局决定采用集体办案的形式开展检查,抽调全部业务骨干对倪某父女以及掌握线索中涉及金额较大的4家企业负责人分别作询问笔录。同时,他们要求公安经侦部门提前介入办案。       

面对检查人员的询问,倪某东拉西扯,回避实质性问题。但当公安人员出现时,他还是表现得有些惊慌。检查人员抓住时机,假装互通案情,从侧面告诉他当天询问的对象除了他们父女,还有其他几家相关企业,一点点摧毁其心理防线。当检查人员出具资金往来等证据后,倪某放弃了抵抗,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倪某与有实际业务往来的企业交易时,并不索要发票,而是用低价“购买”第三方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出口退税。具体操作中,他先与开票单位的负责人商量好具体的开票金额及应支付的点数,开票单位将发票开出后,让女儿按发票上的金额将支票开给各开票单位,开票单位扣下开票费用,再将多余的钱划转至倪某女儿银行卡。

三、依法处理 联合惩戒提高威慑

突破倪某这个关键点后,检查人员会同公安经侦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根据掌握的资金往来信息,对与航存公司有往来的企业逐户调查取证,进一步查明了航存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

通过对倪某女儿银行卡上每笔资金往来情况的核查,检查人员又发现了4名中间人。原来,随着倪某出口业务的做大,仅靠自己联系开票企业已无法满足开发票的需求。倪某询问朋友是否有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渠道。几个朋友出于“哥们义气”,介绍自己熟悉的几家公司虚开了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倪某公司使用。倪某除了向开票公司支付手续费以外,还向几个中间人支付了部分“辛苦费”。

通过对汇款给倪某女儿的企业展开协查,检查组最终查实,有19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航存公司,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185份,金额1921万元,税额326万元,价税合计2247万元。柯桥区国税局已按规定对其作出追回出口退税、追缴企业所得税以及调整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并处罚款167万元。  

目前,倪某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他涉案人员有16人分别判处1~3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其收受的开票费用作为违法所得被没收,并处10万元~20万元不等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