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在准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律师网  |  责任编辑:木可  |  发布时间:2015-11-20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有关部门在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统筹考虑代表所提意见,适时提出修法建议。

近年来个人所得税法的滞后性日渐凸显,工薪所得的起征点仍需提高,个人所得税法六次修改忽视了工薪所得纳税人之外的其他劳动者,缺少反避税等国际税收内容,建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

财政部认为,关于提高起征点,在下一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将对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进行统筹研究和考虑;关于其他所得项目的减除费用标准,其他所得与工薪所得的计税方法、税率不同,税负不能简单比较;关于个人海外避税,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以及其他国家财税部门配合,强化境外所得的个税征管。

楼继伟指出,今后几个月研究提出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今年后几个月,受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等因素影响,预计要达到中央财政收入预算目标压力较大。他提出下一步五个工作重点:扎实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大力度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在谈到认真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各项部署,为到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打下坚实基础时,楼继伟表示,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抓紧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二是扎实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研究提出消费税改革方案和消费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研究提出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等工作。三是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研究提出理顺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指导意见,做好部分重点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前期准备工作,研究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调整方案。四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能放给市场的坚决放给市场,而且放到位,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管住管好该管的事。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事业单位改革、国企国资改革等其他重要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