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中相关税费收费标准
一、契税:(全部以家庭为单位)
1.首次购买90(含)平米以下的住房契税税率1%;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上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1.5%;
2.非首套购房契税税率3%;非普通住房契税税率3%;
3.公司、其他组织买房契税税率3%;
4.用途为非住宅的契税税率;
二、增值税:
1.满2年的普通住宅免征;满2年的非普通住宅按差额的5.6%计征;
2.不满2年的住宅按照全额的5.6%计征增值税;
3.非住宅类房产按差额5.6%或全额5.6%计征增值税(执行标准按各区政策规定执行);
三、印花税:
1.买卖双方任一方式单位的印花税0.1%;
2.个人之间交易住宅类房屋,目前暂时免征;
3.非住宅类0.1%;
4.贴本印花:5元/本;
四、土地增值税:
个人出售住宅类房屋,目前暂时免征;
非住宅类房屋或非个人出售:按差额30%-60%征收或全额5%征收(执行标准按各区政策规定执行)
五、个人所得税:(以甲方家庭为单位)
1.不满5年和满5年非唯一的住宅类房产上市出售: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严格按照差额的20%计征;不能提供原值相应凭证,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也未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个人所得税按全额的1%计征;
2.满5年且唯一的住宅类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
3.非住宅类按差额20%或全额20%征收个人所得税(执行标准按各区政策规定执行)。
六、产权转移登记、抵押登记费:
1.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用途为住宅的80元/件;
2.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用途为非住宅的(包括写字楼、公寓办公、商铺、单独车库、酒店式公寓等)550元/件。
以上交易税费仅供参考,以房屋转移登记时税务机关及相关机关收费标准和依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