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在中国少缴税款4.5亿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律师网 | 责任编辑: | 发布时间:2015-9-10
财政部官网昨天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32号》提到,2014年财政部统一组织的会计监督检查发现,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少计收入87.99亿元、少缴税款4.52亿元。
公告指出,2014年,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35个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对中央企业、上市公司、民营及外资企业等共计78户企业和25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检查表明,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程度逐年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不断提升。但检查也发现,部分企业在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财税政策执行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公告所列具体问题包括:一是个别中央企业下属机构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二是部分上市公司、民营和外资企业存在虚列支出套取费用、滞缴少缴税款等问题。三是部分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暴露出专业判断不合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不充分等问题,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品牌管理混乱、会计核算错误、以不合规发票报销费用等问题。在提及第二部分问题时,公告中提到:“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少计收入87.99亿元、少缴税款4.5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