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掉围墙 大国才会真正崛起
刘德科
2月21日晚上,中央公布了一份重磅文件,仅仅那一句“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就足以炸开了锅。
就是说,今后原则上要建那种没有围墙的住宅区。不仅如此,文件还明文提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
这份重磅文件,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配套文件”。1978年,中国在启动“改革开放”前夕,召开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如今,历史走到了“大国崛起”的关口,中央时隔37年再开此会——两个月前,习总在大会上作了高规格的讲话。
昨晚发布的那份文件很长,有7000多字,叫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从文件名称可以看出,这不仅是国家的意志,更是党的意志。可见规格之高。
文件发布后,不少人有疑问:这样好吗?没有围墙,物业怎么管?陌生人随意进出怎么办?住宅区内的公共空间属于全体业主,其私利怎么保障?……
不要看到新事物就马上冷嘲热讽,至少我们应该先冷静地想一想,这么做背后的逻辑到底是什么?其实,不设围墙的住宅区,也不是什么新事物。在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纽约也好,东京也罢,住宅楼都是直接朝着大街或小巷,保安坐在大堂里;有围墙的,通常是极少数超级豪宅。
全国尽是封闭式住宅区,很难形成街区的活力,围墙隔绝出了一片又一片“孤岛”;而且浪费土地资源,因为城市的公共空间都被小区花园挤占了;甚至,造成了交通拥堵——每个楼盘各自封闭,导致整座城市大量缺乏“毛细血管式”的小路。
可能是我们太缺乏安全感了,所以现在我们似乎还很难接受“开放式社区”的做法。我们需要围墙把自己围起来,顺便围出一个或几个花园,并且拒绝外面的陌生人进来。
那么,到底为什么习总要召开高规格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并且发文件不要封闭式住宅区?
事实上,要不要围墙,学界至少已经争论了几十年。神奇的是,竟然有地产商已经做出了“开放式社区”,并且成为当地有口皆碑的一道风景线。
那个楼盘在四川的宜宾,叫做“莱茵河畔”。整个楼盘内的道路全部向城市开放,住宅的安全防护体系后退至单元门口。虽然房子盖得有点粗糙,但住宅楼单元门直接朝向道路,俨然一副巴黎或纽约街头的景象。
老百姓怎么评价这个没有围墙的楼盘?“莱茵河畔”被认为是当地最好的楼盘,甚至有“宜宾人宁愿呆在‘莱茵河畔’哭,也不住在其他楼盘里笑”的说法。
楼盘内的道路向城市开放之后,会乱糟糟吗?去过的人通常这样描述:宽敞的步行街干净整洁,临街店铺玻窗明亮无占道经营,车辆统一停放在规定地点……“莱茵河畔”被评为“四川十大最美街道”,而且名列第二,排在成都春熙路之后——若不是因为成都是省会,春熙路实在负有盛名,恐怕宜宾的“莱茵河畔”应该排在第一。
物业管理怎么样?安全吗?早在2011年,“莱茵河畔”就荣获了“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称号。
绿城董事长宋卫平曾去考察过这个楼盘。多年来,他对建造“开放式社区”一直抱有美好的幻想。他的绿城,曾经想在江苏一个叫做“扬中”的县城,开发一个没有围墙的社区,整个规划方案都做好了,但最终没有拿下土地。
他也曾动过念头,把杭州的绿城·杨柳郡做成没有围墙的社区,但最终还是屈从于市场主流做法。毕竟,再有理想,也要首先确保能顺利把房子卖掉。
现在好了。中央用一份高规格的文件,宣告了不要围墙的决心。其实,对于不设围墙的绝大数抱怨,都是我们害怕改变,害怕失去,安全感不过是个借口而已。毕竟,我们这个国家从两千多年前就开始造长城来封闭自己。
既然中央心意已决,那么以后的住宅区到底要不要围墙,已经不需要多说什么了,一切都会好的,至少宜宾的“莱茵河畔”已经做出了美好的示范。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已建成的住宅区,到底要不要打开?是否还有商量的余地?
住宅区的公共空间,特别是那些美丽的花园,是不是属于全体业主?虽然我们的土地都是国有的,但我们毕竟是交过土地出让金的,拥有70年的使用权,红线范围内的空间,国家应该没有资格拆掉我们的围墙吧?
我们那美丽的封闭式花园,应该受《物权法》保护吧?《物权法》和中央文件,孰高孰低?
这一系列问题,恐怕还需要一番争论。中央文件的表述是“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请注意“逐步”这个词,它指的是怎样的时间表?如果是在70年的土地使用权过期后,国家要求把围墙拆掉,那应该是法理之内的事。
如果还在70年使用权期限之内,那么国家该如何与业主们商量?捍卫自己的私利,并为此抗争或妥协,这是社会持续进步的一大动力。至少,中央的这份重磅文件也没有把话说死,并且给出了一个可资讨论的契机。
有些人说,文件上不是说“单位大院”也要逐步打开吗?那我们就先看看他们会不会先把围墙拆掉。
实际上,很多政府部门的围墙早就被“消灭”了——不是靠拆,而是通过搬迁。如今,不少地方政府都搬进了新建的“市民中心”,绝大多“市民中心”是不设围墙的。
这个国家在进步,我们虽然还没法像国外那样自由出入市政厅,但至少越来越接近了。我们可以搬张小板凳坐等:那些还把自己圈在围墙里的地方政府,应该会逐步把安防体系后退到大楼入口,而不是大院入口。
还有人说兴头上的风凉话,那中南海的围墙拆不拆?美国各地的市政厅可以没有围墙,但白宫总还是要有围墙的吧。
我还是愿意坚信,这是一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文件。它意味着我们将与整个世界进行更深度的对话。
如果你读过《马丘比丘宪章》就会发现,昨晚公布的这份重磅文件,在很大程度上是对《马丘比丘宪章》的呼应。
1977年,一群城市规划师相聚在秘鲁印加文明遗址——马丘比丘(MachuPichu),签署了一份新宪章,重点批判了那种“把城市里的建筑物变成了孤立的单元”的做法。有围墙的封闭式住宅区,正是《马丘比丘宪章》所批判的做法。
次年,国际建筑师协会(UIA)认可了《马丘比丘宪章》,并且用它取代了1933年的《雅典宪章》。前者是对后者的猛烈批判,用极具前瞻性的眼光。
这是两份非常学术化的宪章,如果用它们来衡量我们中国,大概是这样的:此前我们中国的城市建设,主要采用的是《雅典宪章》的精神;而昨晚公布的那份中央文件,主要契合了《马丘比丘宪章》的精神。
我们的中央文件所提出的一系列思念,无论是“装配式建筑”和“窄马路、密路网”这样的新见识,还是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健全公共服务设施”这样耳熟能详却未被落实的共识,都是《马丘比丘宪章》的心头好。
过去,整个世界都已走下《雅典宪章》的大船,唯有中国迟迟留在船上,做着满是“城市病”的美梦;现在,我们终于扬起了《马丘比丘宪章》的风帆。
现在,我们的国家已是大国崛起,我们的国民是否更应该培育自信的大国心态?如果我们总是乐于用围墙把自己封闭起来,那么我们的心是否也会慢慢封闭?那个造长城的时代,或者那个“寸板不许下海”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一个大国的国民,不应该恐惧没有围墙的生活。正如《马丘比丘宪章》在“住房问题”的章节中所写:“在人的交往中,宽容和谅解的精神是城市生活的首要因素……”
昨晚公布的那份中央文件,我是读得热血澎湃。
读到“鼓励国内外建筑设计企业充分竞争”时,我想到了程泰宁院士的感叹:这位已经年逾八十仍在认真画图的建筑师,在竞标政府的公共项目时,竟然被要求必须借用外国建筑事务所的名义才能参与,即使他是中国工程院院士,也只能接受如此屈辱的方式。他不是要谢绝老外,他要的只是一次公平竞争的机会。
读到“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时,我想起的是美国新古典建筑鼻祖罗伯特·斯特恩亲口说出的名言:“那些张牙舞爪(crazyshapes)的建筑,只能娱乐你五秒钟。”
当我读到“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时,我很想知道,此刻王石先生是什么心情?他的万科,费力做“住宅工厂化”,他们的装配式轻钢龙骨墙,被购房者赠以“毒墙”的污名,售楼部被围堵,闹得不可开交,当地政府却连出来及时说一句公道话都不敢。这不过尚是几个月前的事情。
读到“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时,我也很想知道,这时候的宋卫平先生作何感想?他让绿城设计师团队学习宜宾那个叫做“莱茵河畔”的开放式社区,做出的一摞又一摞没有围墙的规划方案,却在残酷的现实中屡屡碰壁。他们的满腔情怀,却不得不向顽固的“围墙爱好者”妥协。
与孙中山同时代的土耳其国父凯末尔,在1925年下令全国禁止戴传统的高毡帽,改戴西式礼帽,把土耳其这个“西亚病夫”,从传统伊斯兰国家强行拽进入了世俗文明之中。当年的土耳其尚能如此,更何况今日之中国?
习总为什么要拆除住宅区的围墙?我只能这么理解:这个已经懂得玩转“一路一带”与“亚投行”的大国,还需要围墙吗?
2008年奥运会的那首《北京欢迎你》,早就唱过了啊:“我家大门常打开,开放怀抱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