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

信息来源:网络  |  责任编辑:  |  发布时间:2014-6-16

阿里巴巴对合伙人制度的解释如下:合伙人制度的出现是为了保证“合伙人精神、确保公司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的持续发展”,“不同于双重股权结构中用高投票权的股份来集中公司控制权在几位创始人手中,我们的治理结构,旨在体现一大群合伙管理人的愿景”。

 

阿里巴巴在招股书中表明,阿里巴巴合伙人的成员,需要在品德、价值观、对公司的贡献等方面符合要求,除了马云和蔡崇信为永久合伙人外,其余合伙人在离开阿里巴巴集团公司或关联公司时,即从阿里巴巴合伙人退休。每年合伙人可以提名选举新合伙人候选人,新合伙人需要满足在阿里巴巴工作或关联公司工作五年以上;对公司发展有积极的贡献;高度认同公司文化,愿意为公司使命、愿景和价值观竭尽全力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