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暂停清理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5月10日发布通知,暂停去年国务院62号文部署的税收等优惠政策专项清理工作,对已出台的违法税收优惠政策不再“一刀切”取消,而由各地各部门设立过渡期,逐步清理。有观点认为这是国务院的一次“自我纠偏”,也有观点指出,这其实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之举,给地方政府和企业“松绑”。
通知明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中规定的专项清理工作“待今后另行部署后再进行”。税法专家指出,该通知措辞委婉,实则暂停了62号文部署的税收等优惠政策专项清理工作。
长期以来,税收优惠是各地招商引资一大法宝,与政绩、企业利益密切相关,但很多优惠政策与税收法定原则相悖,引发乱象,存在寻租和腐败空间。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就被提上议程。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也明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外的税收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
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去年12月发布62号文,要求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清理,废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并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今年3月底前上报。
但文件发布5个月后,国务院又发出一纸文件,暂停了清理,等于给这些无法可依、被清理之列的优惠政策一个“缓期执行”。
通知还明确,已经实施的优惠政策,有期限的、有合同的按期限、按合同执行,已兑现的不溯及既往,没有期限的设过渡期,按照“把握节奏、确保稳妥”的原则进行清理。
专家解读
这个“刹车”引发财税领域的解读。在一些人看来,这是中央和地方博弈的结果,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庞大的利益群体和复杂的利益关系,这是清理遇阻后的妥协之举;也有观点指出,此前部署的专项清理操之过急,该通知起到纠偏和完善作用。
有税法专家认为,62号文旨在整顿当前较为混乱的税收等优惠政策,意图是好,但考虑有所不周,执行遇难,此次出台的通知非常具有针对性,每一条都对应清理过程中的问题。 62号文“一刀切”清理并要求马上执行,此次发布的文件则安排了过渡期,且没有规定过渡期的具体期限,这就授予各地、各部门一定权限,安排具体可行的方案,这是尤其值得关注的一点。
去年62号文发布时,有税法专家曾指出,地方政府的承诺如无法履行,清理过程中纠纷或增多。很多企业正是冲着税收优惠来的,政府如果因为政策变化就不认旧账,不补偿企业损失,信誉将受损。
此番国务院发文暂停自己部署的专项清理工作,并不常见。国内税法专家对此给予肯定,认为这是勇于纠偏,敢于担责的表现,也是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的题中之义。通知明确,已出台的税收优惠按规定期限及合同约定执行,这也能减少纠纷和负面影响。
税法专家认为,清理税收优惠政策暂缓令,与降息降准一样,是一系列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之举,降息降准是金融政策,税收是财政政策,都是实实在在的措施,某种程度上给企业“松绑”,对实体经济利好。经济下行,更应“放水养鱼”,如果这个时候清理税收优惠,好比是“涸泽而渔”。
税法专家认为,当前节点出台该文件,有避免对经济下行造成更大压力的考虑,不合法、不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早该清理,但这个问题长期形成,清理也难以一蹴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