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房产契税新政策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律师网  |  责任编辑:Elaine  |  发布时间:2015-10-26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 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按照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根据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 (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享受契税下调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契税征收标准90平米以下的是一个征收标准,90-144平米之间的是一个标准,144平米以上的是一个标准。二套房、三套房不享受契税优惠政策。一般实行的是首套住房契税的两倍,即3-4%。注:家庭唯一住房并不一定是首套房, 比如买了套房子又卖了,再购买住房就算二套房。

但是名下确实只有一套房子,所以可以申请家庭唯一住房。契税税率实行3% 5%的调整幅度。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

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契税计算方法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新房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税率

二手房应纳税额=二手房税率×房地产评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