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加大财政支持 推动振兴文化产业

信息来源:网络  |  责任编辑:  |  发布时间:2009-10-15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战略高度,着眼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应对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财政部门将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努力落实并完善相关财税政策,大力推动我国文化产业振兴发展。
  一、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培育文化市场主体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落实好《规划》,必须首先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以体制机制的创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国文化发展的体制环境和社会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文化体制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逐渐不相适应。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在全面把握当今世界文化发展趋势,深刻分析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做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一方面继续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加强以农村为重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需求;另一方面,积极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帮助弥补改革成本,并且“扶上马,送一程”,促进其面向市场,培育成为真正合格的新型文化市场主体。2008年,财政部配合中宣部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2009年,财政部参与制定了《关于深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意见》,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大力促进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改革。今后,财政部门将按照中央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财税优惠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力争打造一批有实力、有活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文化企业,使之成为文化市场上的主导力量,带动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促进重点文化产业发展
  加大财政投入,是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保障。落实好《规划》,必须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制定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从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实现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
  从长远来看,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但从目前情况看,文化产业在我国还是一个弱势产业,规模总量小,与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存在很大的战略缺口,在版权贸易、音像制品贸易和文化服务贸易等方面还存在相当大的贸易逆差。同时,文化产业又是一个高投入、高回报、高风险的产业,对资本具有较强的需求和依赖性。针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市场活力不足、企业融资困难、投资渠道不畅等问题,迫切需要国家财政发挥示范性和导向性作用,帮助弥补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推动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发展。
  根据中央关于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的要求,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当年安排10亿元,除继续支持动漫产业发展外,还重点支持了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企业、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方面。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在推动地方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按照《规划》提出的要求,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及跨区域整合,支持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支持大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同时,将进一步落实并细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税收扶持力度。财政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一是要积极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和重组,培育骨干文化企业;二是要积极推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升级;三是要积极推进建立健全文化市场,遵循市场规律,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四是要积极推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构建文化产业融资平台
  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是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落实好《规划》,必须积极探索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增强科学的投入意识和发展观念,发挥财政杠杆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机制。
  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主要应通过市场筹措资金。因此,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公共财政理念,研究制定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文化产业特点的财政扶持政策,转变财政直接投资方式,积极探索通过贷款贴息、设立投资基金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促进实现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和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利用资本市场拓宽文化产业融资渠道,构建完善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
  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是借鉴成熟资本市场“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由发起人定向募集,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基金资产,主要采取股权投资方式解决文化产业融资问题的一种探索和尝试。由财政部门发起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可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金融机构和大型国有企业等社会资金投入,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按照中央要求,财政部正在会同相关机构发起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由中央财政注资引导,吸收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认购,由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推动资源重组和结构调整,促进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加强资产财务监管,确保提高国家投资效益
  加强资产财务监管,是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落实好《规划》,必须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做好文化企业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家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国有文化资产作为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繁荣和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物质基础和经济支撑,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重要条件。同时,国有文化资产承载着宣传文化教育功能,是确保党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影响力、控制力以及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载体,具有不同于一般国有资产管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07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通知》,明确由财政部门负责履行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为落实《规划》任务,今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职能要求,一是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认真研究制定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文化企业产权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经营者业绩考核等;二是切实做好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重点为文化体制改革单位办理清产核资立项和结果审批、资产评估备案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等;三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研究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