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中所称关联方的具体含义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律师网  |  责任编辑:Elaine  |  发布时间:2015-10-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第一百零九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