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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抵扣认证的常见问题

信息来源:芦峰  文章编辑:zm  发布时间:2019-10-18 15:33:01  

许多专家对增值税进项认证抵扣方面问题进行了阐释,现将税收工作中遇到的一些认证抵扣方面的问题梳理如下,都比较基础,但也许能让新手们不再困惑:

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销售或收购发票、完税凭证、通行费发票和旅客运输服务发票或客票。

1、增值税发票认证时限

根据税务总局2017年第11号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

2、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如果当期勾选认证了一定要在当期申报抵扣,如果错过当期没有申报抵扣,那么下一期再申报抵扣时候就会出现当期申报抵扣数就会大于认证数,纳税申报校验无法通过(税局要求当期申报抵扣数必须小于认证数),还会面临税务机关要求调整并加收滞纳金的情况。

3、逾期认证发票抵扣问题

明确一点,除非是客观原因,原则上是不允许抵扣的。根据税务总局2011年第50号公告、2017年第36号公告的要求,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凭税务机关发送的《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继续抵扣通知单》进行申报抵扣。但主要是自然灾害、司法扣押、税务机关系统瘫痪、办税人员伤亡或突发重疾等客观原因,你说办税人员忘记了,这理由是无法通过的。

4、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填什么

纳税申报表附表二“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该栏次,有人望文生义,会以为该栏可以填以前认证但未申报抵扣的项目。但是,根据税局纳税申报的填报说明,辅导期纳税人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栏。因此它仅适用纳税辅导期等特殊情况,千万不要自以为是的填报。

文章来源: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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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学位,系中共党员,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近30年办案经验,精通税法、房地产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制度,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富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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