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税务律师网,资深税务律师&著名税法专家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变名销售

变名销售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案例检索

变名销售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案例检索...

案例:成品油“变名销售”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从犯罪构成的角度综合评价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危害结果、主观目的等,我们认为判决刘某构成《刑法》第205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有欠妥当,刘某的罪行更贴近于《刑法》第201条规定的逃避缴纳税款罪。...

“变名”销售偷逃消费税3.24?亿余元,该当何罪?

“变名”销售偷逃消费税3.24?亿余元,该当何罪?...

变名销售被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为何判决无罪

变名销售行为不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符合逃税罪构成要件的,应以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

变名销售的判断标准

所谓变名销售,是指石油炼化企业及相关贸易企业,通过交易行为,将原油、沥青等非应税消费品的发票变更为汽油、柴油等应税消费品发票,进而达到偷逃或虚假抵扣消费税的目的。...

从一则案例看石化企业“变名销售”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近年来,有不少石化企业因“变名销售”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案例。“变名销售”,是指有的炼油生产企业将应税油品(如石脑油)以化工产品(如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名义销售给成品油经销企业,成品油经销企业再将这些化工产品变换名称改为应税油品,销售给用油企业,通过变换产品名称以逃避缴纳消费税的目的。...

案例:成品油“变名销售”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对涉税法律服务市场的专注与精耕,是明税区别于其他综合型律师事务所和专业所的最重要特色之一。提供最优化的税务方案是明税的专业追求。 ...

热门文章
最新发布
税务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