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税务律师网,资深税务律师&著名税法专家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山东淄博中院: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国土资源部门测定证载面积与实际占用面积相差巨大,仍按证载面积核算税款,不利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存在证据不足、认定事实不清的情形。上诉人未能充分考虑被上诉人的涉案土地使用纠纷不断发生,大部分土地不能正常使用,不能整体开发,使用权属纠纷至今未能解决,特别是在国土资源部门经测定证明,政府出让给被上诉人的土地之证载面积与实际占用使用土地面积相差巨大等实际情况,仍按证载面积核算税款,有失公平公正,不利于统筹兼顾保障国家税收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未取得发票的不动产折旧费能否税前扣除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的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因此,资产投资单位应按规定确认收入,开具发票和计算缴纳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企业“资产评估增值”如何核算?如何纳税?

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对外融资是再所难免的,然而,要想融资,金融机构得评估一下企业的家底,这样一来,资产评估就出现了。...

合作建房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分析

本文分析的合作建房是指:经主管部门批准由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共同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房屋建成后由合作各方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按土地及房地产管理相关规定,上述合作建房有以下特点:1.按照相关房地产开发的法律规定,合作中的一方是出土地方,合法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2.除了出地方外其余方是出资金方,提供全部建设资金,可以是一方或者多方;3.合作各方的利益分配是对建成后的房屋按照合同或者协议进行划分;4.合作建房双方(多方)必须向主管规划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双方(多方)均...

合作建房的基本税收处理

 合作建房:对方出地,房企出资,房企或成立的合营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以房企或合营企业名义立项,属于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延伸理解:法释[2005]5号对合作开发的要求,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法释[2005]5号又列举了四种特殊情况,实质上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合作建房了。“第二十四条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第二十五条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分配固定数量房屋的,应当认定为房...

地产公司将房屋出租给社区养老机构是否缴纳房产税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一般来说,房屋出租,不论是出租给免税单位还是应税单位,取得租金收入应当缴纳房产税。对出租给社区取得的租金收入是否缴纳房产税呢?...

房产非常规租赁条款涉税风险分析

房屋出租由于出租方式、收取租金时间和是否收取租金的不同,纳税规定也存在差异,但对究竟如何准确纳税,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争议。笔者试对以下房屋出租的非常规租赁条款涉税风险作个初步解析。...

出租房产相关涉税政策解答

房价高企不下,租赁市场火爆。不少人以出租房屋为生,一跃成为“包租婆”或“包租公”。很多人都知道取得租金收入要纳税,但为了多赚一点钱,往往高收租金低报税款。提醒您千万不要自以为聪明,虚假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将会受到处罚。...

多套房屋出租的税收负担测算

目前随着各地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因拆迁一家、一人拥有多套房产的是越来越多。在拥有多套房产后,为了将房产变为滚滚财源,多数人纷纷选择了对外租赁。对外出租房产,不可避免的就会遇到纳税问题。面对纳税房产出租者如何精打细算,让自己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获得最大利益,这是每一个出租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住房租赁企业享受税费优惠须合规

随着《住房租赁条例》施行,住房租赁活动将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企业应更加注意涉税事项的处理,一方面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另一方面合规缴纳应缴税费。...

热门文章
最新发布
税务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