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制度,在国外又被称为“假处分”或“临时禁令”,是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项暂时性的权利救济措施,在民事诉讼中被广泛运用,以防止损害扩大、确保裁判得以有效执行。为了确保税收债权有效实现,税收征管法引进这一制度,设立了税收保全制度,为确保国家税收债权的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税收保全制度中的一些问题也逐步显现,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保全制度仅覆盖至纳税期限届满之日,未能覆盖税款滞纳后至强制执行前这一阶段,给基层税务机关运用带来了许多困扰。...
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都是保证税款实现的行政强制手段,都包含“扣押、查封”等字眼,实践中极易被混淆。但二者适用对象不同、实施时间不同、范围与目的不同、衔接方式不同、法律后果不同,分清其中的差异,才能避免张冠李戴的风险。...
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10月14日,沪深两市A股市场的大股东质押股数高达6048.62亿股,占所持股份比7.42%,大股东未平仓总市值24231.27亿元,大股东疑似触及平仓市值22682.46亿元。那么,强制平仓后,金融机构需关注哪些税务风险呢?...
税务机关享有从未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银行账户扣缴税款,拍卖、变卖已查封、扣押的财产抵缴税款等税收强制执行权。税收强制执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中催告就是税收强制执行前的一道必经程序。如果税务机关在强制执行前未经过催告或者催告不符合法律规定,就有可能造成强制执行行为违法甚至被撤销的后果。而在当前的税收强制执行实务中,催告程序并未得到广泛的重视,执法风险依然存在...
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都是保证税款实现的行政强制手段,都包含“扣押、查封”等字眼,实践中极易被混淆。但二者适用对象不同、实施时间不同、范围与目的不同、衔接方式不同、法律后果不同,分清其中的差异,才能避免张冠李戴的风险。...
纳税人末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末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