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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遇增值税税率下调,能否要求开发商退还税差?

在涉税跨越增值税税率调整期间的税负利益处理时,一般分三种情形处理,第一种情形,合同已明确约定增值税税率,说明能够区分交易价款和税款,若遇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上调或下调,则影响买方负担的增加或减少;第二种情形,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增值税税率,此时的合同价款为不含税价,遇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上调或下调,则影响卖方负担的增加或减少;第三种情形,若买卖合同在政策调整之前已经履行纳税义务,则双方均不发生税款承担调整。...

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之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为销售开发产品,使得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从而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个人买卖房屋时分情形确定契税计税依据

实务中,部分消费者为满足各自就近上班、孩子上学的需求,采用等价或一方支付差价的方式交换住房。针对这种特殊的房屋转让形式,23号公告第二条第八款明确其契税计税依据。...

房地产企业“统借统还”业务涉税处理

“统借统还”不管是否免征增值税,都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统借方应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应开具增值税零税率普通发票。...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普通住宅的认定争议分析

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由于普通住宅具有增值率低于20%,则可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因此一般地产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则尽量将可能多的业态归集到普通住宅中,以争取最大化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如果操作不当,则会得不偿失,造成业态划分混乱,清算不被税务认可的被动局面。...

这种方式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堪称完美

今天在群里看到*税发〔2018〕100号,应该属于文件原文,标注为依申请公开。因为我没申请过,所以也不打算在我这里公开,百度也查不到。我在这里主要是谈谈文件的读后感,并且为文件点赞,并不存在奉承,且听我道来。...

房地产企业“老带新”奖励的涉税分析

开发商为了加快去化,纷纷推出“老带新”奖励办法,鼓励老客户介绍新客户。开发商支付给老客户的“老带新”奖励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呢?老客户收到的这种奖励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吗?需要开发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这部分支出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开发商除了要求被奖励人到税局代开发票外,还有没有其他办法?等等,这些问题是广大地产业财务人员的困惑。...

“合同金额”和印花税的关系

“合同金额”和印花税的关系...

境外注册境外上市的企业股权激励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木水在往期的文章曾经分享过股权激励费用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并且以境内上市公司为例子,分享了会计和税务处理的差异。...

转让无产权车位永久使用权收入未计入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的涉税风险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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