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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走私罪名重 税收筹划需尽早

信息来源:合规  文章编辑:zm  发布时间:2019-10-18 10:25:24  

2019年7月31日,美国司法部加州中区检察署发布公告称,55岁的刘忠田、中国忠旺以及数名被告,已被洛杉矶大陪审团以24项罪名起诉。检察官称,中国亿万富豪刘忠田及他所创办的中国忠旺涉嫌走私大量铝材至美国,以逃避18亿美元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据起诉书称,与刘忠田相关企业通过洛杉矶地区的港口,进口已经烧焊在一起的铝材,令这些铝材的外观看起来不像征税范围内的铝板。通过将这些铝材存储于南加州的4个仓库,并与合伙人安排将这些铝材以假销售的方式卖给他控制的企业,借此夸大中国忠旺的财务状况 。

虽然忠旺公司随后发表公告,对控股股东涉嫌走私铝以及逃避关税一事进行了辟谣,但早在2016年美国检方就开始调查忠旺公司出口到美国的铝产品是否存在逃避关税,为那些在国际贸易业务生产经营税收敏感商品的企业敲响了警钟。

无论是不作为造成的过度缴税,还是激进筹划所导致的偷逃税款,都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风险。轻则造成企业利润降低,重则甚至可能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税收筹划风险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是任何一个走出去的企业都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

国际税收筹划是指跨国纳税人事先制定的,用于在合规遵循的基础上减少国际纳税义务的跨国投资经营计划。它是跨国纳税人在国际税收的大环境下,为了保证和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利用公开合法的手段,达到规避或减轻税收负担目的的经济现象。因此,国际税收筹划已成为跨国公司防范风险、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一种重要手段,但如果税收筹划不当也会带来风险。

税收筹划风险既有不作为引发的风险(其结果是过度缴税),又有激进筹划引发的风险(其结果可能导致逃税),而很少有企业能做到既没有不作为又没有激进筹划(其结果是所缴的税不多不少刚刚好)。因此对于绝大多数企业来说,不作为引发的风险和激进筹划引发的风险似乎总有一款适合你。

一、不作为过度缴税

1、不了解产业政策而多缴税

很多国家和地区为了鼓励特定产业尤其是诸如信息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生物医药、新能源产业等高科技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会给予投资者各种形式的税收优惠。比如越南在科学和技术发展研究、高新技术应用、复合型材料、新建筑材料、稀有材料生产、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废料发电等行业鼓励外商投资,还鼓励外商到高新技术开发区投资建厂。凡是符合入驻条件的企业,将获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对这些政策不了解或没有机制做研究,税收筹划则无从做起。

2、不了解国家之间的双边或多边的税收协议而多缴税

目前,区域经济一体化大有取代WTO构建的多边贸易体制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国家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就是非常好的证明。比如我国已经签订了16套自由贸易协定和2套优惠贸易安排,而给予对方国家企业关税减免是自由贸易协定中的重要内容。在自由贸易协定中,90%的商品都实现了零关税,但若想享受协定关税的低税率,需要判定货物的原产地,提供相应的原产地证书。很多企业因为不了解自由贸易协定的关税优惠政策,加上原产地规则的复杂,使得很多企业在进出口环节多交了很多“冤枉税“,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试举一例,比如某中国企业向其在印度尼西亚的工厂出口10台“电动机”(该电动机属于交直流两用,输出功率超过37.5瓦,归入8501.20项下),申报价格1万元/台。如果适用WTO最惠国税率,需在进口环节向印度尼西亚海关缴纳10%的关税,即1万元。但如果适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协定税率,就可在进口环节享受零关税,节省关税1万元。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复杂的包括对产品进行原产地筹划,都可以帮助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节省税务成本。

另外,中美贸易的加征关税之战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高昂的关税成本也迫使越来越多与美国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始进行税收筹划,优化自身产品结构。面对中美贸易战云诡波谲的局势,早做税收筹划才是应对之道,部分企业想要通过转口贸易、伪造原产地证等方式规避关税加征,显然是不明智的。

3、因为账务处理不熟而多缴冤枉税

账务处理是企业财会人员的基本功。如果功力不够深厚就有可能让公司多缴纳冤枉税。试在中国法下举一例,“买一送一”不开票,企业对外促销,“买一送一”未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折扣,所开发票只销售货物,未开赠送货物。实收金额与货物销售金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以折扣体现,使得赠送货物需要视同销售,造成多缴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 》(国税函〔2010〕56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也就是说本来你可以折扣回来少算销项的,但是因为没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导致不能少算销项,赠送的还要视同销售按照不开票收入缴纳销项。

二、国际税收筹划风险管控

如何做好国际税收筹划风险管控?企业一方面要管控好激进筹划风险,包括:树立纳税意识,正确认识税收筹划、关注税收政策,积极规避税收风险、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税务管理等。

企业另一方面也要管控好在税收筹划方面不作为的风险,并在遵守当地法律政策要求下,结合自身实际,多维度做好税收筹划,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税务洼地做好“三明治”、利用合理转让定价以及国际避税地做好税收筹划工作。

另外,国际税收筹划切忌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把法律、财务、税务分开处理。相反,税收筹划要建立在合规和合理的基础上,以风险控制和长期筹划为原则。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税收筹划应当有商业实质且不单以税务规避为目的,这样才能避免过于激进和不合理的创新。

(注:以上部分内容节选自陈立彤律师新书《企业国际化进程中合规风险的爆发与防控》。该书即将由中国工商出版社于2019年9月底出版。)

三、中国智库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在党中央的号召下,中国的智库正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虽各有特色,但是发展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尽管与国外相比,国内智库机构的市场化程度严重不足(根据有关研究结果,在现有智库中,95%是官方或半官方智库,仅有5%是民间智库),但市场上依然出现了很多盲目跟风、质量参差不齐的“智库机构”。缺少专业化的专家团队,没有丰富的实务领域经验,这类智库机构更多表现出的是“纸上谈兵”招摇过市,根本无法为企业解决实际发展问题。而在整个智库建设方面,也存在“智库只为领导决策服务”的片面观点,这是应当摒弃的。智库机构应该顺应市场发展的趋势,努力实现全方位服务——既要向党政领导机关提供决策咨询,也要把服务转向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满足人民广泛的智力需求。基于此,中国合规网希望利用自身平台优势,整合优势资源,打造“国际税收筹划智库”。

文章来源: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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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学位,系中共党员,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近30年办案经验,精通税法、房地产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制度,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富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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