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收到了长春高新区税务局对检察建议的回复,对7家企业和个人违法占地漏征的156万元耕地占用税和滞纳金已成功追回,国有财产得到了有效保护。
今年3月末,高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履职中发现,2016年至2018年间,有7家企业和个人因违法占用耕地受到处罚。依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这7家企业和个人的行为属于占用耕地行为,依法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他们是否已经缴纳了这笔税款呢?该院副检察长柯建甬、主办检察官王晓东带领第二检察部工作人员,带着查询函来到高新区税务局进行核实。
高新区税务局在收到查询函后,当日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同时成立工作组,根据检察机关提供的资料对7家企业进行全面摸排、约谈。经核查,这7家企业和个人在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且未向税务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致使国家税款流失。
为切实保护国有财产,高新区检察院向税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查清7家企业和个人的违法事实,积极履行税务征收行政管理职责,按照法律规定督促当事人限期缴纳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挽回国家经济损失。该区税务局立即行动,多次约谈相关当事人,宣讲相关政策,组织税款入库。日前,7家欠缴税款的企业和个人已将应纳税款及滞纳金156万元缴纳入库。
文章来源:税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