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公告(征求意见稿)》:九、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八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使纳税人尽早获取退税,纳税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转账方式缴纳。
《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将于2020年1月6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五、非银行支付机构APP中的“零钱”“余额”等可以用来缴税吗?
答:为确保各项资金安全、快速缴入国库,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时,资金应当从缴款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即APP绑定的银行卡)扣划后直接汇划至国库账户,不能使用APP中的“零钱”“余额”等缴款。
六、非银行支付机构能参与提供退库业务吗?
答: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法依规可以在相应终端界面提供退库信息展示,但不能参与提供资金退库业务。
七、现有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的业务模式,与《办法》不一致的怎么处理?
答: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模式与《办法》不一致的,应自《办法》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按《办法》规定整改到位。
八、缴款人通过非银行支付机构缴纳税款时,如何了解支付服务内容?
答:提供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在缴款人缴款时,明确提示本机构在该项业务中提供的支付服务内容,确保缴款人知晓。
手机APP交税,请在支付宝中绑定工资卡、修改付款顺序
支付宝—我的—设置—支付设置—扣款顺序—选择工资卡作为最优先的默认付款方式。具体操作如图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发〔2019〕292号)
为规范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有关各方的业务行为,维护国库资金安全,保障缴款人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民营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