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这是对今年史无前例的减税降费下地方政府财力举步维艰的重要回应。
《方案》给出了三个举措:
第一,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
第二,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建立增值税留抵退税长效机制,并保持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担比例不变。为缓解部分地区留抵退税压力,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的部分(50%),由企业所在地全部负担(50%)调整为先负担15%,其余35%暂由企业所在地一并垫付,再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税分享额占比均衡分担,垫付多于应分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按月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调库。
第三,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
第三点重要了,这表明中国第四大税种消费税的改革正式启动!
消费税过去一直都是中央税,按照健全地方税体系的要求,要考虑将消费税转为地方税,但在转变之前,必须要先完成一件事儿,那就是征收环节后移。
消费税现行15个税目,除部分珠宝玉石在零售环节征收,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之外,基本都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征税。如果保持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征税,直接转为地方税,那一定会看到全国各地的烟厂和酒厂风起云涌,为了税收,直接建烟厂酒厂不就得了嘛。那茅台、玉溪、宜宾得开心地不得了,“海之蓝梦之蓝”做梦都得笑醒成“笑之蓝”了。但烟、酒这样的行业显然不是完全鼓励发展的行业,为了防止地方政府行为异化,首先要完成征收环节后移,才能从中央税转变为地方税。这样地方政府为了拿到更多的消费税,需要做的是培育良好的消费环境,吸引其他人到当地旅游消费,多拍抖音,甚至不让本地人出门(比如国庆节的网红重庆),才能拿到更多的消费税,这才是更好的发展模式。
《方案》要求具体调整品目经充分论证,逐项报批后稳步实施。先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的品目实施改革,再结合消费税立法对其他具备条件的品目实施改革试点。
《方案》还强调,改革调整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数,由地方上交中央,增量部分原则上将归属地方,确保中央与地方既有财力格局稳定。这意味着短期内地方政府不要对通过消费税增加收入抱有过高期待。
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各占50%,壮大了地方税源。而消费税下划地方,意义重大,可以刺激消费;同时慢慢摆脱土地财政,最终达到去地产化的目的。这意味着,在中央决策中,消费和内需才是支柱;
1万亿的消费税从哪儿来?
全国消费税各税目占比 | ||
时间 | 种类 | 占比 |
2015 | 烟 | 51% |
油 | 38% | |
酒 | 2% | |
车 | 8% | |
其他 | 1% | |
2016 | 烟 | 52% |
油 | 35% | |
酒 | 3% | |
车 | 9% | |
其他 | 1% | |
2017 | 烟 | 51% |
油 | 35% | |
酒 | 3% | |
车 | 10% | |
其他 | 1% |
2015-2017年全国消费税各税目占比
统计数据表明,从2015年至2017年,全国消费税各税目中,烟、油、车、酒四大天王合计贡献了消费税的99%,高档化妆品、金银首饰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和涂料等其他11种消费税一起贡献了微不足道的1%。
烟是消费税的绝对种子选手,自己撑起半壁江山。
消费税的征收方式
消费税的征收实行的是价内征收,就是在生产到出售的环节中就征收了,比如一件应税商品的出货价格:商品出货价格=生产价格+增值税+消费税+利润
也就是说,消费税应税商品在进入市场之前,消费税已经缴纳了,如果是进口商品,在入关的时候也就缴纳过消费税了。
换句话说:普通人购买上述商品的时候,没人跟你你说交消费税,但是事实上你已经交了。
所以,很多人会自嘲自己没有纳税,其实是不准确的,日常购物消费中,你一直在纳税。
现行消费税的利弊分析
现行消费税的好处就在于征收方便,卡住生产就可以了,不用在批发和零售环节征收。
但是,弊端也是很明显的:
1、税基太小了
我们知道,目前中国经济运行中,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得不到太多好处,利润都被中间商吃了,也就是说利润很多都在流通环节,卷烟、茅台都是如此,因此中间批发也应该课税。
2、对企业是负担
虽然消费税主要是消费者承担,但是却是向企业征收的,这对企业竞争来说也是成本负担,会造成重复征税,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整体来看也很复杂,和目前减费降税背景不相符。
3、不利于内需消费发展
内需消费是未来经济的主要动能之一,国家发布了很多促进消费的政策,其中肯定会涉及到消费税减免政策,但是现在消费税不清不楚的,怎么厘清,怎么减免,如何拉动内需?
这些都是消费税亟需改革的地方,但是这并不是最主要的。
大背景下的消费税改革
就目前公布的消费税改革来看,主要就两点:
1、征收环节由生产环节转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
2、将原本属于国税的消费税下划到地方,充实地方财政。
这其实有两个背景:
一个是小背景就是给企业减负:
从这几年的营改增到国地税合并,一个总体的原则就是规范税收,提高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当然逃税漏税很难了。
一个大背景央地关系和财政分配:
我们知道,1994年的分税制后,中央财政充实了,但是地方没钱了。怎么办,正好赶上城镇化,中央允许地方卖地充实财政,同时推进城镇化建设,但是几轮楼市涨价潮下来,地方卖地负债发展得不亦乐乎,几个热点城市土地财政依赖程度超过80%,不但让居民负担加重,也越来越挤压实体经济的空间,进而推高了金融风险,绑架整个经济。
到了今天,中央下决心房住不炒,重回实体经济,怎么做?一是给实体减费降税,二是减少地方负债和土地依赖。
这对地方不啻为釜底抽薪,卖地大头少了,还要给企业减税,财政吃紧怎么办?
还是回到税收上来:给地方扩大税种回血。
目前来说,有三大新税种:消费税、房地产税和遗产税。
基本判断,这三个税种未来都会实施,时间嘛,看经济形势和推进阻力如何。
阻力最小的就是消费税了,房地产税也是箭在弦上。
这就是消费税改革背后的整个大背景,中央在收紧财权,降低地方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更加高效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