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王岩审判团队赴江西宜春实地调查询问,成功化解一起由房屋征收引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申诉案件。再审申请人杨某以“涉案信息已实际获取、行政争议已实质解决”为由,当场书面申请撤回再审申请。
2017年3月12日,杨某以其祖籍属于X村,对案涉祖屋拥有继承权为由,向江西省樟树市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获取其祖屋所在集体土地片区的“征地审批文件”和其祖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樟树市政府查明杨某户籍不属于X村后,以其申请获取的信息不符合生产、生活、科研需要为由,作出不予公开答复。后宜春市政府复议予以维持。杨某仍不服,向原审法院提起本案之诉,请求撤销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和行政复议决定,责令樟树市政府限期重新答复。一审审理期间,樟树市政府主动告知杨某“征地审批文件”的查询途径。一、二审法院认为杨某申请获取“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不符合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杨某要求获取“征地审批文件”的诉讼目的已实现,判决确认被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和行政复议决定违法,驳回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杨某仍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审判团队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杨某曾因案涉房屋征收提起大量诉讼,并长期信访,缠诉、缠访情形较为严重,本案一裁了之效果不佳,更宜通过协调手段促进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对此,团队积极与一、二审法院联系沟通,了解杨某在当地其他案件情况,后赶赴江西宜春组织杨某与樟树市政府、宜春市政府进行听证。听证过程中,团队了解到杨某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日后进行相关民事诉讼收集证据。对此,针对杨某主张“征地审批文件”无法从官方网站获取,主审法官要求樟树市政府现场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向杨某提供;针对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鉴于该协议的签订主体系杨某的近亲属,经主审法官释法明理,樟树市政府亦将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当庭提供给杨某。在当庭获取两份政府信息后,杨某与樟树市政府、宜春市政府达成和解并撤回再审申请,对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表示感谢,对本案的处理结果表示心服口服。
本案协调化解的积极意义不仅在于个案效果,还为当地法院更好地处理杨某的其他涉诉案件奠定了基础,同时体现了第三巡回法庭行政审判团队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贯彻落实院党组关于实质化解行政纠纷的部署要求,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担当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