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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更新财产转让税中有关商业设施的法令

信息来源:税屋网  文章编辑:lvy  发布时间:2026-03-27 15:01:16  

荷兰财政部更新财产转让税中有关商业设施的法令,并自2024年11月6日起生效。主要更新内容包括:1.如果获得房地产法人实体(OZR)100%的股权(完全控股),又拥有从事重要业务的子公司的100%股权(完全控制权),则属于该子公司并为其业务服务的不动产也可免征财产转让税。在此情况下,免税也可适用于OZR向100%控股的子公司出租的、为该子公司业务服务的不动产;2.经营风力涡轮机或太阳能电池板的公司对有限公司或私人有限公司的出资,若符合以下条件可免税:(1)经营风力涡轮机或太阳能电池板公司与同一集团旗下的其他公司的财务是相互独立的;(2)在该独立企业中具有职能的所有剩余资产和负债均已被出资;(3)适用免税政策的其他条件。(内容来源: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编译)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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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1 年执业,2010 年入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系资深税务刑事辩护律师、税务行政诉讼律师与房地产律师,兼具法律、财税、房地产专业背景,深耕法律服务领域。长期办理税务、房地产及公司案件,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诉讼与非诉经验丰富。依托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办案技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恪守诚信执业理念,秉持客户至上原则,专注提供高品质、高水准的法律服务,深受业界和客户的好评。[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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