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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修订合伙企业和家族基金会的纳税规则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文章编辑:lvy  发布时间:2026-03-30 14:30:42  

2024年11月18日,阿联酋财政部宣布修订2024年第261号联邦法令,为非法人合伙企业、外国合伙企业和家族基金会提供一系列行政和税收减免措施,新决定适用于2023年6月1日及以后的税收期。主要变化如下:(1)取消非法人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结构发生变化(如新合作伙伴加入或现有合作伙伴离开)后20个工作日内告知阿联酋联邦税务局的法定义务;(2)对于外国合伙企业,如果其在本国司法管辖区被视为税收虚体,则其在阿联酋境内也同样被允许视为税收虚体;(3)对于家族基金会,授予家族基金会内的法人申请税收虚体的权利。(内容来源:阿联酋财政部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编译)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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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1 年执业,2010 年入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系资深税务刑事辩护律师、税务行政诉讼律师与房地产律师,兼具法律、财税、房地产专业背景,深耕法律服务领域。长期办理税务、房地产及公司案件,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诉讼与非诉经验丰富。依托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办案技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恪守诚信执业理念,秉持客户至上原则,专注提供高品质、高水准的法律服务,深受业界和客户的好评。[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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