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于报关时由海关代征,计税方法有从价定率办法、从量定额、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征收三种方法。
(1)从价定率:
组成计税价格二(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消费税税率
(2)从量定额时:
应纳消费税税额二应税消费品数量x消费品单位税额
(3)混合征收时:
应纳消费税税额二组成计税价格x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数量x消 费品单位税额
进日卷烟有特殊的计税方法,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按以下办法确定:
(1)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二(关税完税价格十关税+消费税定额税率)/ (1一消费税税率)。其中,关税完税价格和关税为每标准条的关税完税价格及关税税额;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支)0.6元(依据现行消费税定额税率折算而成);消费税税率固定为30% o
(2)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5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45%;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5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30%0
依据上述确定的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计算进n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消费税税额。
(1)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二(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一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2)应纳消费税税额二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x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其中,消费税定额税=海关核定的进口卷烟数量x消费税定额税率,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00()支)150元。
文章来源:税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