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税务律师网,资深税务律师&著名税法专家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联系电话

13681086635

QQ/微信号

1056606199

抖音号

54149405986

 中国税务律师网 > 刑事案件辩护 > 走私逃税

走私偷逃关税案

信息来源:税务律师网  文章编辑:余欣雨  发布时间:2019-10-15 15:46:11  

祁某出国后取得了M国的国籍,该国S公司为占领中国市场,利用祁某在中国的证件,出资98%设立X贸易公司。进口中,S公司以低于成交价45%的发票,由X公司向海关申报纳税,后被海关查获,缉私局认定祁某偷逃税款370万元,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对祁某提起公诉。我所律师担任祁某的辩护律师,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听取当事人辩解后认为,本案的犯罪主体是S公司,S公司占有绝大部分出资,走私决定是由该公司作出的,非法所得也被该公司获得。X公司实质上是S公司偷逃关税的犯罪工具,犯罪责任应由S公司承担,而祁某在犯罪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加之有自首及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法院采纳了我律师的意见,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注:本文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推荐律师
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1 年执业,2010 年入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系资深税务刑事辩护律师、税务行政诉讼律师与房地产律师,兼具法律、财税、房地产专业背景,深耕法律服务领域。长期办理税务、房地产及公司案件,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诉讼与非诉经验丰富。依托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办案技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恪守诚信执业理念,秉持客户至上原则,专注提供高品质、高水准的法律服务,深受业界和客户的好评。[详细简介]
热门文章
最新发布
税务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