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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清欠”也可以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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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援助、捐赠有关的税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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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在疫情期间能否免交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热点问题解答

为了更精准的减轻企业受疫情影响期间的缴费负担,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都是以费款所属期界定执行期限的,执行起始时间是2月份。也就是说,并不是2月份缴纳的社保费都可以享受减免政策,只有属于2月份正常缴纳范围的社保费才可以。像您提到的这种情况,虽然社保费是2月份缴纳的,但费款性质是1月份,因此不能享受减免政策。...

疫情期间,捐赠滞销货物“避税”可行吗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很多企业和个人都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纷纷向疫情地区捐款捐物,表现出了一种大爱精神。...

私车公用发生油料费用等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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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需要缴税吗

抖音账号、游戏装备、网络打赏……虚拟财产需要缴税吗...

税款和滞纳金,先缴哪个

2018年,甲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由于各方面原因出现资金暂时性短缺,导致100万元的税款未按期缴纳。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甲公司每逾期一天,需要缴纳0.05%(500元)的滞纳金。截止到2020年2月20日,滞纳金已达25万元。...

再议个人对新冠疫情捐赠的几个实务问题

2020年2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紧急出台《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明确规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企业和个人如此捐赠,税收风险可不小

自湖北武汉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后,众多企业和个人都纷纷进行了捐赠,包括现金、物资等。2020年2月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两部门联合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政策如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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