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税务律师网,资深税务律师&著名税法专家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行政复议

不服税务机关税收保全 企业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例

随着经济的发展,涉税事项会越来越多,纳税争议会越来越广,纳税人法律意识会越来越强,对税务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言词辩论下的听证审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公正审理的关键和创新

以听证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使案件涉及的所有事实和证据得到最大限度的核实,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也能得到充分解释,有助于复议机关作出正确复议决定,客观上也会对案件审理人员形成监督和压力,促使案件公正审理。...

税务行政复议期间纳税人如何申请复议和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实施办法》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程序,解决税务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发布《上海市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实施办法》...

如何确定被申请人及复议机关?

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经上级税务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税务行政复议案例

一企业的甲股东将其持有股份以股本+待分配股息红利的方式转让给了乙,并就其所得申报了个人所得税。乙拿到股息红利后,是否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途径向A市B区地税局提出了质疑。...

热门文章
最新发布
税务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