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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从中国进口的玻璃纤维纱线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文章编辑:lvy  发布时间:2026-04-09 09:39:32  

2024年10月14日,欧盟委员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第2024/2673号委员会实施条例,宣布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的玻璃纤维纱线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条例基于欧盟委员会于2024年2月16日启动的对中国的玻璃纤维纱线行业反倾销调查。条例对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征收26.3%的临时反倾销税、其他公司征收56.1%的临时反倾销税,涉及产品的CN编码(综合商品归类表)为ex70191300和ex70191900。该条例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并将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有效期6个月。(内容来源: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编译)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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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1 年执业,2010 年入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系资深税务刑事辩护律师、税务行政诉讼律师与房地产律师,兼具法律、财税、房地产专业背景,深耕法律服务领域。长期办理税务、房地产及公司案件,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诉讼与非诉经验丰富。依托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办案技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恪守诚信执业理念,秉持客户至上原则,专注提供高品质、高水准的法律服务,深受业界和客户的好评。[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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