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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出口退税热点问题[2025年4月]

信息来源:税屋网  文章编辑:lvy  发布时间:2026-08-13 16:39:23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出口退税热点问题[2025年4月]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5-5-12

1.外贸企业取得进项发票一部分用于出口,一部分用于内销,请问这张发票可以进行退税勾选吗?

答:可以办理出口退税,需将本张发票认证时勾选为用于退税,然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将内销的部分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再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时,据实申报用于出口的部分即可。

2.什么是离境退税“即买即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9号)规定,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是指在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境外旅客在“即买即退”商店购买退税物品时,签订协议书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即可在该商店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款项(以下称预付金)。该境外旅客在离境时经海关验核通过、按照协议书约定在承诺期限内于指定口岸离境且符合离境退税政策规定的,退税代理机构为其解除信用卡预授权,办结离境退税业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通过信用卡预授权扣款方式,向该境外旅客追回预付金,并按规定办结离境退税业务。

来源:税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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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1 年执业,2010 年入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系资深税务刑事辩护律师、税务行政诉讼律师与房地产律师,兼具法律、财税、房地产专业背景,深耕法律服务领域。长期办理税务、房地产及公司案件,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诉讼与非诉经验丰富。依托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办案技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恪守诚信执业理念,秉持客户至上原则,专注提供高品质、高水准的法律服务,深受业界和客户的好评。[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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