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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提起刑事申诉,时限是多久,向哪个部门申诉?

信息来源:税屋网  文章编辑:郑学玉  发布时间:2019-10-23 17:23:45  

首先是谁可以提起申诉的问题。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均可以提起申诉,其中“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我们在代理一个被害人提起申诉案件的过程中,曾经有一次接待法官认为由于被告人被无罪判决,我们的当事人已经不具有被害人的身份,因此没有办法提起申诉,而且没有程序的启动权,只能向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申请。在这方面,其实对于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护一直是比较薄弱的。

其次是提起申诉时间。最高人民法院为申诉设置的时限是两年,从刑罚执行完毕两年之内可以申诉,但也没有完全限制死,如果有新证据新事实足以推翻原判决的,不受两年的限制。

然后是向谁申诉的问题。一般我们可以提起四次申诉,我把它总结为“两级两同时”。第一步是向作出生效刑事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如果案件上诉了,就向上诉的法院提出,如果案件没有上诉而直接一审判决生效,就向作出一审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同时可以向生效判决作出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人民检察院也是上级抗下级,也就是说向同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人民检察院也是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这是内部程序的处置问题,不赘述。第二步,如果第一步都被驳回了,就可以向驳回申诉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同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一般刑事案件如果两级检察院、法院均驳回申请,如果没有新证据新事实,申诉程序就结束了。

有一个问题是,我们有没有途径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呢?一般的刑事案件都在基层,如果按照两级两同时的说法最高也就到省一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向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申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一点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但是两级申诉是一般原则,除非案件存在重大冤情或重大争议,最高法和最高检一般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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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学位,系中共党员,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近30年办案经验,精通税法、房地产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制度,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富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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