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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法修订不应影响税收协定效力
商业实质是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关键要素

6起加油站偷税案被曝光!守住法律底线 合规才是发展正道

针对加油站偷逃税款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协同多部门,依法进行查处,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据统计,2025年1月至8月,全国税务部门累计查处高风险加油站3042户,查补税费款和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29.43亿元,有力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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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运用逃税罪的刑罚阻却事由 [10-16]
  • 代购本无罪,逃税须处罚 [10-16]
  • 超经营范围开具违规经营危化品发票,成追责证据并计算违法所得

    某特种液态气生产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给当地骨干特种钢生产企业和其他相应企业,采用管道输送。本身这样的生产销售没有问题。但是,由于自身有时候自产能力不足,或者设备出现故障等原因,导致自查产品不能使液压值达到输送标准,于是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购进液态气,一部分灌入管道进行销售,一部分也因客户需要直接销售给客户。客户是长期的稳定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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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商品转让差额计税是否必须取得购买时的普票发票

    根据再行增值税政策,金融商品转让可差额计缴增值税,又根据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三款第十一项:“试点纳税人按照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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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学位,系中共党员,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近30年办案经验,精通税法、房地产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制度,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富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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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纠纷

    网络主播天价罚单的背后——税务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为申请行政复议的纳税担保向谁提出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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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淄博中院: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国土资源部门测定证载面积与实际占用面积相差巨大,仍按证载面积核算税款,不利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存在证据不足、认定事实不清的情形。上诉人未能充分考虑被上诉人的涉案土地使用纠纷不断发生,大部分土地不能正常使用,不能整体开发,使用权属纠纷至今未能解决,特别是在国土资源部门经测定证明,政府出让给被上诉人的土地之证载面积与实际占用使用土地面积相差巨大等实际情况,仍按证载面积核算税款,有失公平公正,不利于统筹兼顾保障国家税收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 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衔接中的有关问题探析 [02-18]
  • 广东地税首宗应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案胜诉 [02-18]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0-17]
  • 法院判决胜诉后对方承担的费用进项税额是否转出 [10-17]
  • 税务行政诉讼错列税务局作被告,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10-17]
  • 法院以税务处理未生效为由撤销税务处罚 [10-17]
  • 以案为鉴,防范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

     增值税留抵税额,是由于纳税人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在计量、确认及时间上存在差异而造成申报期末有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客观上造成纳税人资金占用。

  • 权益性投资合伙企业核定改查账,能否追溯调整以前年度? [07-11]
  • 自然人销售使用过的生产物资要征收增值税吗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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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车公用筹划的坑坑洼洼 [05-20]
  • 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建安置房税收管理探讨 [05-19]
  • 增值税案

    营改增后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是否包含差额增值税的税企争议

    营改增后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房地产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时,其销售额可以减去已销售商品房的土地价款、拆迁补偿费用和政府的各项费用,实行差额征税,全额开票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中是否包含差额增值税,税企双方存在一点的争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10-16]
  • 经营期不足一个纳税期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适用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10-16]
  • 跨越营改增时期的在建工程支出,其进项税能否抵扣? [10-16]
  • 营改增后如何判定混合销售分析 [10-16]
  • 营改增后,房企账务“四兄弟”失和 [10-16]
  • 一文理清营改增的境内和境外 [10-16]
  • 有关货运业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请代开专票问题

    2019年12月31日晚,令人难忘的跨年夜;那晚税务总局加班连发六珠,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第44、第45、第46号公告等文件。有对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明确,有对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的扣税凭证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其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六条对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发票的条件修改,引起了笔者的注意——这是对货运代开现状具有引导性的税收条款。

  • 小规模纳税人看过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这3点 [10-21]
  • 有人说4月1日开始降税率,届时该如何开专票?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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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新政:利好背后的疑问 [10-16]
  • 代开专票未被判处虚开专票罪 [10-16]
  • 这几种情形专票不能抵扣,你可知道? [10-16]
  • 外贸企业“四自三不见”创汇不骗税行为,是否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外贸企业从事“四自三不见”(不见出口商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的情况下,允许或者放任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业务是骗取出口退税常用的手段

  • 出口退税流程和关键时间点 [10-16]
  • 出口企业需注意避开这些“雷区” [10-16]
  • 减税降费出口退税专题 [10-16]
  • 出口货物劳务留存备查合法有效进货凭证有哪些?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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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升级的通知 [10-16]
  • 房产税案

    房地产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税会疑难解析

     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建造的房产,成本在“开发成本”科目归集,建成后应当属于企业“存货”,即类似于商贸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由“开发成本”转入“开发产品”。“开发产品”本身就是房地产企业的存货,不应计提折旧,但需要类比存货期末计量方式进行减值测试。

  • 买房后遇增值税税率下调,能否要求开发商退还税差?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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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开发企业定向开发的收入究竟如何核算

    实务中,市场上很少存在对商品房使用“销售折扣”的案例,但是,依据政策规定,企业为了适应市场供应情况,可以在价格上给予一定价格折扣,也就是销售折扣。“商品房”属于特殊商品,税法并未就销售折扣这一政策对“商品房”有特殊规定,笔者认为在理论上来看,房地产企业也适用于“销售折扣”的政策。因此,在财务处理时,房地产企业应当以折扣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成本科目如何设置?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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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作建房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分析

    按土地及房地产管理相关规定,上述合作建房有以下特点:1.按照相关房地产开发的法律规定,合作中的一方是出土地方,合法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2.除了出地方外其余方是出资金方,提供全部建设资金,可以是一方或者多方;3.合作各方的利益分配是对建成后的房屋按照合同或者协议进行划分;4.合作建房双方(多方)必须向主管规划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双方(多方)均依法成为合作项目的立项人,共同申请项目“五证”等相关证件,从而成为合作项目的共同所有者。

  • 合作建房的基本税收处理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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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开发企业涉税法律问题分享 [03-12]
  • 税务资讯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处理

    股权收购只是被收购企业股东之间的股权所有者变换,其所涉及的纳税事项,主要是股权转让是否有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股权被收购后,股权转让发生所得,则个人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上市股权除外);企业股东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有股权损失则可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第三项规定,企业股权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收购方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以上税务处理被称为一般性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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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法院+高级法院:“借名买房”裁判规则汇编

    借名买房发生的原因、形式多种多样,限购政策的施行使得借名买房事件频发,导致相关司法实务混乱,难以有效及时辨别并规制,完善借名买房的裁判规则显得尤为重要。本期旨在通过介绍借名买房的相关规定与理论的基础上,归纳提炼借名买房的司法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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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商税务

    被投资企业是否有义务扣缴股权转让个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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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注销之亏损结转

    企业基本情况:永暮公司(一般企业,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编号)由于长期经营不善,2019年9月准备关门注销。根据该公司提供的注销资料,实际经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8月31日,清算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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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汝林:海外代购可以存在 但必须要依法纳税

    近期,北京离职空姐因多次大量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而未申报,法院认定她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13万余元,近日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刑11年,该事件引起网友的广泛讨论,代购行业成为舆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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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筹划

    上市公司通过剥离亏损资产改善业绩

    实务中,为改善上市公司业绩,不少企业会通过剥离亏损资产的方式,提高净利润和现金流水平,实现“断臂求生”。以自身权益工具为对价处置子公司股权,是上市公司剥离亏损资产常用的方式之一。在此过程中,股权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往往会影响交易双方的财税处理。

  • 新收入准则:某上市公司的实物返利处理正确吗?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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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制改造的税务处理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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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上市前应该关注的涉税问题 [10-16]
  • 《税法疑难案件解决实务》之企业所得税争议篇

    企业实际发生的,且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但需要有证明材料。债权投资损失的证明材料包括原始凭证、合同或协议、会计核算资料等。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十条,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提出诉讼后被驳回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的,或经仲裁机构裁决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经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应提交法院驳回起诉的证明,或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证明,或仲裁机构裁决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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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拍卖房产免税费吗?对于一般的房屋过户,是需要缴纳必要税费的。法院拍卖的房产也不例外,公司企业拍卖房产交税和正常房屋交易一样。如果一方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强制执行。那么,法院拍卖房产如何交税?法院拍卖房产过户需要缴纳税费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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